演唱别人的歌侵犯了什么权?
在音乐领域,演唱别人的歌曲是否构成侵权以及侵犯何种权利,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进行分析。
合法演唱情况
通常在一些正常的公开表演场合,比如在经过授权的商业演出中演唱他人歌曲,歌手会获得歌曲版权所有者的许可,这种情况下是不构成侵权的,在法定许可的情形下,比如为了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音乐作品进行演唱,也是不侵犯相关权利的,还有一些非营利性的公益表演,且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在合理使用的范围内演唱他人歌曲,同样不涉及侵权问题。
侵权情况及侵犯的权利
表演权:表演权是著作权人享有的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如果歌手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营业性演出等公开场合演唱他人歌曲,这就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表演权,某歌手没有获得授权就在商业演唱会中演唱了一首流行歌曲,这种行为就侵害了该歌曲著作权人的表演权,著作权人有权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要求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机械表演权:这是指借助机械设备公开再现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的表演的权利,比如在餐厅、商场等场所,通过音响设备播放歌手演唱他人歌曲的音频,如果没有获得授权,就侵犯了机械表演权,对于歌手而言,如果其演唱版本被用于未经授权的机械表演用途,同样涉及对原著作权人相关权利的侵犯。
复制权:如果歌手将演唱他人歌曲的音频或视频进行复制、发行等操作,而没有得到著作权人的许可,就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私自制作并售卖包含他人歌曲演唱的光盘,这就是典型的侵犯复制权的行为。
信息网络传播权:在互联网时代,如果歌手未经授权将演唱他人歌曲的内容上传到网络平台,供公众在线收听、观看或下载,就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某歌手在自己的社交媒体账号上发布了一首未经授权演唱的歌曲视频,让众多网友可以在网络上观看和传播,这种行为就侵害了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演唱别人的歌曲存在多种可能侵犯的权利情况,歌手在演唱他人作品时,一定要确保获得合法授权,以避免侵权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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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卿 发布于 2025-05-17 15:07:51 回复该评论
演唱别人的歌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表演权和机械复制传播的版权,是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